我省交警部门10日起启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
发布时间:2020-04-09 08:57来源: 网络整理原题:我省交警部门 明起启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
满分教育审验教育
可线上进行
省交警总队决定自4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i.122.gov.cn),申请参加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
满分教育适用于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现场教育或者网络与现场结合两种教育方式,学习周期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日。
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现场教育或者网络教育两种方式。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分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但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不能申请网上学习。(记者良子 通讯员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