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诈骗犯罪多发
发布时间:2020-04-09 03:00来源: 网络整理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8日以“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为主题举行发布会,并正式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包括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叶源星、张剑秋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房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姚晓杰等11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其中,张凯闵等被告人通过诈骗手段,至案发骗取7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
网络犯罪高发多发已成为常态,且网络“黑灰产”治理难度大。据介绍,近年来,网络犯罪蔓延迅速,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达34%以上。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
指导性案例还涉及境外证据合法性审查、电子数据客观性审查、认定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等法律问题。通过客观、全面、准确证实网络攻击行为危害后果的证据,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做到罪责相当、罚当其罪,使被告人受到应有惩处。
4月7日,最高检专门召开了党组会研究打击网络犯罪举措,并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遏制网络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最高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净网”专项行动、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等,加大对网络“黑灰产”司法治理力度。
2018年以来,最高检先后挂牌督办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假借“金融创新”“互联网+”的名义实施的金融诈骗案件共35件,多次派员赴当地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完善固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督办指导,保证了案件顺利办理。
特别是,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检察机关打击了一大批涉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据统计,截至目前,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数、人数已分别达到“非典”时期的8倍和5倍左右。这次疫情发案数较多,主要原因是涉疫网络犯罪突出。
苗生明分析,在所有涉疫网络犯罪案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犯罪数量最多。值得注意的是,借助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隐蔽性,本次疫情期间诈骗犯罪发案量大幅增长,截至4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批捕的案件数和起诉的案件数分别占所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的58.4%和47.3%。
下一步,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与网络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对网络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深化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危害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以及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网络犯罪,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