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瑞幸一脚踹开了证券法新时代
发布时间:2020-04-04 16:22来源: 未知来源:投研帮乡亲们,我是王了了。昨晚整个资本市场被瑞幸咖啡的大雷炸得外酥里嫩,浑水做空的奇迹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自己跑出来自曝财务造假的,史上瑞幸是第一人。
还不知道背景的小伙伴,这件事的时间线大致是这样的:
今年1月31号,浑水收到了一份长达89页的匿名报告,揭露了瑞幸财务造假和销售虚增问题,同时还对瑞幸的商业模式产生了质疑。
浑水认为这篇报告内容可信,紧接着第二天2月1日就在Twitter上公布出来了,并声称已经做空瑞幸。
2月3日瑞幸公开否认报告内容,说不属实,但是也没给出辩护证据。不过董事会却成立了一个调查小组来查这事。
4月2日调查小组自曝,承认了销售虚增的事实,股价大跌76%。
我不知道你看了这整件事有什么感觉,我反正感觉很蹊跷。
浑水是在中国非常出名的美国做空机构,因为专抓中概股而出名。专业度和整体实力没法比,一抓一个准,之前做空过的好未来、辉山乳业、分众传媒等等多达十几家。
但是之前全部都是浑水自己去做调研写报告,而这次竟然是一封匿名报告主动呈上去,而且报告十分专业,不仅证据确凿,逻辑清晰,还有理有据的论述了对瑞幸的巨大质疑。
我以为只有浑水这样的公司能写出这样的报告,没想到别人也能。而且还匿名送给浑水,显然是想借浑水的名气来做空瑞幸。
那我就不禁要猜想了,这报告到底是谁写的?
谁这么有种?
据报告里面透露,这项调查派了92个全职和1418个兼职调查人员,对瑞幸全国范围内的门店进行了11260个小时的视频监控,还实拍了25830张消费小票,还混迹到店长群里观察订单号的打乱机制(为了防止外部观察真实的销售数量)。
这一系列操作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机构行为。如果不是浑水,那我只能认为中国也已经有具备浑水般调研能力的机构了,我仿佛看到了中国投资者的春天。
现在猜想,无利不起早,如此大费周章举报瑞幸的除了竞争对手,就只有内斗势力了。竞争对手貌似只有星巴克,我凭直觉觉得不太可能。
那最有可能的就是内斗了。但是我没有内幕消息,猜不出来剧情。我只知道瑞幸是“神州系”的,上市之前的融资都是神州系内部在左手倒右手,倒到上市才套现了一部分。
而神州系的背后大佬是联想,联想通过神州租车和滴滴,基本控制了国内的互联网出行大部分市场份额。
到这里打算不再继续挖了。大家可以自行展开想象。
自曝可嘉
再来说这个自曝本身。被指控了之后,瑞幸先是在2月3号公开否认了,但是经过调查之后,4月2号竟然又全盘承认了。
按理来说,如果公司官方否认了造假,但最后还是承认了,那这一段时间内所产生的投资者权益受损,公司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从1月31号到4月2号,只要你在这段时间买了瑞幸股票,也可以要求索赔。
美国对上市公司欺诈和财务造假的处罚及其严格,相关个人和公司要处罚500和2500万美元,而且相关人员还要追究刑事责任,10到25年监禁是平均水平。
而且,负责审计它的机构如果也跟着隐瞒实情,更是要大罚特罚。当年轰动一时的“安然事件”,给它做审计的五大会计所之一的安达信,就因为这个直接破产,从此变成四大。
估计这次给瑞幸审计的安永不愿意趟这浑水,等到财报季的时候早晚也要捅出来。
所以没办法,公司只能自曝认罪,并且把锅甩给了COO,也就是瑞幸的首席运营官刘剑,说这一切都是他做的,把其他人都撇清。
那我觉得,董事会成立这个调查组,不是用来调查真相的,而是用来设计甩锅计划的。计划好了之后赶在审计季之前爆出来,因为反正也躲不过审计。
你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一个COO怎么可能有这么大权限来私自一人运筹帷幄这么大的财务造假?
内幕交易
整件事还有一个扑朔迷离的地方,那就是在自曝三天前,也就是美国时间3月31日,在瑞幸美股期权市场上有额度巨大的看空期权买单。也就是有人提前做空了瑞幸。
我专门找了最近的主力合约(4月17号和5月15号),因为只有主力合约能有这么大的承接能力,然后找所有行权价的未平仓合约数哪个最大,发现在5月15号的行权价15的合约上面有巨额成交量:
于是我又看了一下这个合约的历史成交量,发现在3月31日那一天竟然成交了2万多手看空期权合约。
要知道那天瑞幸股价还在27块左右,在股价27的时候买15行权价的看跌期权,你怎么这么肯定价格会下跌到15以下?
买下这些合约需要大概140万美元。有谁会斥巨资买入这么远的虚值期权?
这140万美元的看跌期权,在4月2日一夜之间翻了15倍,变成2100万美元。
这么多钱,付多少罚金都够了吧?中美各付一份也没问题。
不过这哥们赚了钱也得平仓,昨天我看盘面上已经卖了一部分,凌晨1点左右,3000多张合约已经出手了(前几天买入也是凌晨1点左右,基本可以确定是同一个人)。
2万多张合约现在未平仓的还剩下1.7万左右,不出意外的话未来几天应该还能看到大手数合约平仓,感兴趣的可以去围观一下。
我不知道这个空单是不是瑞幸自己搞的,也有可能是知道自曝消息的人的个人行为,但肯定是内幕交易没跑了。
当然,这种内幕交易,在美国也是重罪,如果发现,没收非法所得之外还要再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坐牢。
不过,这一切罪行都还无法定罪,只要不能证明其他高管和董事知情,他们就可以无罪。最后瑞幸公司面临集体诉讼和美国监管的处罚,公司退市,变卖资产等等,但是无法追究到个人。
而且这些董监高们都不在美国,也没有资产在美国,中美之间也没有引渡条款,美国就算真的查到证据也没法执行。
你说,怎么可以这样让他们逍遥法外!
可怜的中国投资者,在国内被乐视坑,在国外被中概坑。被乐视坑了之后人家跑去美国了,被中概股坑了之后人家躲在中国了,这两边抓不着人,和着就在中间欺负老实人。
不过这种事情很快也会成为历史了。
史上最忙愚人节
你知道4月1号愚人节这一天,除了中国金融全面对外开放之外,还有一件什么大事吗?
对,就是新颁布的《中国证券法》正式实施了。
根据这个新版证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买了瑞幸股票被坑的国内投资者们,法律的光芒已经照耀到你们脸上了。
有意思的是,4月1日新法生效,4月2日瑞幸自首,这是瞄准了往枪眼上撞的吗?
这不正好是监管拿来杀鸡儆猴的好机会?
果不其然,在我写完这句话没一会儿,派大星发给我一张截图:
无他,只剩拍手叫好。这种丢尽国脸的事情该管管了。
新证券法都说了啥?
关于这个新版证券法,我简单研究了一下关于对董监高追责的部分,之前的88个罚款条款,现在已经增加到107条了,覆盖范围肯定更广了。
除此之外,有几点重要的地方我给你说一下。
首先第一点就是,对于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等这些耳熟能详的违规行为,从原来的最高60万罚款提高到500至1000万。
这点是之前经常被人诟病的地方,区区60万的罚款,简直是在鼓励证券违规。
之前有上市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被罚60万,结果因为退市机制不健全,反倒成了市场炒作的对象,股价飙涨,董事和高管趁机大举套现,不但罚款赚回来了,还得到一笔横财,简直可笑。
不过现在这罚款额度提升了,算是把违规门槛提高了,能不能杜绝很难讲。
而且,真正有心想犯罪的人,还是可以绕过这些的。因为真正有钱的是董事长和大股东,而帮他们犯罪的董监高通常没那么有钱。但是罚的时候却只能罚董监高这些当事人。瑞幸COO很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替罪羊。
新证券法新增了一项措施我认为对中小投资者特别好,那就是成立了一个公益性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委托原告。
这个机构专门代理投资者的委托诉讼,只要凑满50个人,就可以代表记录在册的全体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诉讼。以后在股市遭遇不公终于有地方申诉了。
还有一点我觉得很给力的地方,那就是以后证监会有权力绕过公安机关,直接跟边检对接,拦截正在被调查的潜在违规人员。可以说赋予了证监会更多实权和执法能力。
如果在贾跃亭时代就有这一项,可能老贾现在就不用在美国承受疫情的摧残了吧。
还有很多新增的条例和处罚措施,无论怎么说,这部新证券法历时数年,终于完成并颁布了,虽然可能依然不完善,但终归是有进展。
今年4月1日对中国的金融领域来说确实是个大日子,不光金融服务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了,还立下了这部证券法来震慑市场。金融业法制化是大势所趋,退市机制和注册制也是必然要实现的。
而法治就必须从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根本,开赌场就要有赌场的规矩,否则谁会来你这赌呢?没人来赌你还怎么营业?
在我们金融市场没开放的时候,欺负一下自己人也就算了,一旦开放了要吸引外资进来,不改革是肯定不行的。
金融开放配合着法律的完善,这可以说是今年我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飞跃,标志性里程碑。
关于金融开放我之前已经写了一篇科普文:《一文看懂4月1日金融全面开放(狼真的来了吗)》。今天这篇算是又初步科普了新证券法。
瑞幸这部大戏依然没收场,希望监管给力一点,为投资者讨个说法。
不过现在瑟瑟发抖的除了瑞幸,应该还有像喜茶和奈雪这种刚开始圈钱,套现尚无着落的主们。
我想说,中国商界的有识之士们,我理解大环境的客观条件有限,但是能不能尽量尝试把商业模式创新和烧钱画饼的精力,转化成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上,如果一定要出国,请把腰板直起来干点让外国人刮目相看的事。耐得住寂寞,才配得上硕果。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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