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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中梁首府一号地产商限制 阻挠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19-06-14 10:58来源: 网络整理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28657的网友留言投诉:我于2019年5月14日在福山区中梁首府一号预定一套商品房,并支付定金5万元人民币,2019年5月19日我到该楼盘售楼处,准备交首付款、办理公积金贷款等事宜,但是地产商售楼部以公司规定贷款必须要60天之内放款为由,百般进行限制、阻挠。沟通期间地产商第一次答复我,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全额退还购房定金;二是原来承诺赠送的车位现在不送了。销售经理第二次答复我: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必须60天放款,如果通过公积金贷款60天没有放款,要求我先将按贷款金额将钱款垫付交给地产商,待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一周内,公司再将我所垫付的款项返还。第三次答复:在购房合同之外,单独增加一份承诺书,要求我承诺公积金贷款与于90日内放款到位,否则由我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 (以上内容,有现场录音为证,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地产商这种严重违反《建金[2017]246号》通知要求精神,以企业内部规定为由,限制、阻挠公积金贷款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国家相关部委、省相关厅局和我市五部门均出台文件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如遇相关问题,请向备案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反映,相关部门会按照文件规定的流程履行各自的职责。福山区公积金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96号,联系电话:2130667。

  网友追加提问:一、去公积金管理机构投诉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二、相关部门是指哪些部门?三、文件规定的流程具体是什么流程?文件对处理我反应的这种情况有没有时限规定?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您反馈情况福山管理部已在协调解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福山管理部咨询。福山管理部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96号,联系电话:2130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