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在了,好合好散吧,可家庭房产怎么分呢
发布时间:2019-06-09 18:10来源: 网络整理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9日讯(记者耿珊珊)当感情不在了,好合好散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孩子和家庭的伤害。6日,长江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坚做客长江日报法治直播间,和网友探讨如何通过法律合理处理情感危机。
专注于代理离婚案件近7年,张付坚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近日,他受理的离婚案件激增,其中不少表示,两人感情早已不在了,等孩子高考或中考结束,他们就离婚。
他认为,人的感情是复杂的,尤其两个陌生人结婚成为一家人,习性上的不同,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些通过磨合慢慢心意相通,有的则渐行渐远,终于分道扬镳。其中,不少准备离婚的人为了不耽误孩子的学业,选择在中、高考过后离婚。
感情不在了,通过法律手段,好合好散才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在张付坚经手的离婚案件中,最伤害感情的除了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就是家庭房产的分割。
对此,张律师介绍,这首先要看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全款支付,那毫无疑问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另一方帮助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公共财产,离婚后,房产证登记所有人要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单方婚后独自还贷,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要就这一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房产归一人所有,就要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在直播中,张付坚还提醒咨询者注意两个误区,虽然很多人不能容忍婚外情,但是这只是道德方面的过错,不是法律层面感情破裂的标准。在实践中,尽管一方有婚外情的存在,法院也不一定会必然判决离婚。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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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