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第二批申购登记
发布时间:2019-06-04 21:55来源: 网络整理怀柔区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第二批申购登记公告
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批房源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3日上午10:00至2019年6月23日下午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碧桂园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张各长村,京密路与永泰街交汇处东南侧,项目四至为:东至11号支路西边线,西至规划西路道路东侧绿化带,北至规划二街道路南红线,南至怀耿路道路北红线。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72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约2.42万平方米,总套数270套,目前待售房源187套,其中约86平方米二居共119套、约87平方米二居共68套。项目含全装修费用销售价格20000元/平方米。
二、申购基本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条件,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2)已经办理居住证,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销售对象
本项目房源面向以下三类家庭销售:
(一)第一类家庭:已经入驻和即将入驻怀柔科学城怀柔地块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为科学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平台公司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京籍人才家庭;怀柔区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及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京籍人才家庭;在怀柔科学城怀柔地块重点企业工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及非京籍人才家庭。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怀柔区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符合北京市禁限目录要求;二是必须为怀柔区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三者至少满足其一),但不包括已经腾退和计划腾退的企业;三是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及税务关系均在怀柔辖区范围内并在怀柔纳统,且在怀柔科学城规划范围内落地的实体企业。
申请人除需满足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申请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单位正式在编或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二)第二类家庭: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怀柔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除第一类符合条件的京籍家庭以外)。其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申请人需在怀柔区有稳定工作,申请人在2019年5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怀柔区。
(三)第三类家庭:在怀柔区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家庭(除第一类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家庭以外)。申请人需满足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申请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怀柔区稳定工作,申请人在2019年5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怀柔区。
四、房源安排
本次房源安排计划面向在怀柔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少于30%,各组别具体房源数量,将结合怀柔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项目申购登记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告公告中予以公示。
五、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