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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去哪儿了

发布时间:2019-05-30 23:43来源: 网络整理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5月27日,都市报报刊发《高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调查》一文后,引起市民关注。一些市民还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询问:小区电梯里的广告收益去哪儿了?

  房产销售、开锁业务、整形美容……伴随着高层住宅增多,西宁市很多小区的电梯里都挂上了各式各样的广告牌。那么,这些电梯广告是谁安装的?收益属于谁?用在了哪里?

  在海湖路8号A区,西海都市报社区记者在每个单元楼的电梯里看到显示不同款式的广告牌,边角位置还显示为“某某传媒”字样,电梯里还有通电的LED广告荧屏显示器。

  据海湖路8号A区小区青海琳溢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先生介绍,小区共有15个单元30部电梯。

  “电梯里的LED广告荧屏显示器是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的,从5月份开始计费,收了一个季度的广告费,这笔费用主要还是用于小区的土建维修。”王先生说。

  针对此事,小区业委会成员张先生说。现在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是原来的业委会替补进来的,电梯里的广告牌是前一任业委会与广告公司签订的,一次签订了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告费用每年给一次,今年4月,广告公司给了一笔钱,这个钱也是社区协调商议后决定先放在业委会这里的。

  “目前这笔钱还没有用,如果用的话,我们业委会商议,必须要业委会5人以上同意了,才能用这笔钱。”张先生说。

  在西川南路46号小区里看到,电梯门口LED广告荧屏显示器在滚动播出广告,电梯里挂着很多广告海报。“这些广告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批。”业主陈女士说。

  西川南路46号小区三榆物业负责人金先生介绍,小区物业公司会与广告公司每年签订合同,一部电梯的广告收益是几百元,电梯里的广告费也是为了补充物业费的不足以及人为破坏电梯后购买配件等的费用。

  而宁瑞水乡小区新乐物业公司客服部相关负责人罗女士表示,小区共有31个单元62部电梯,今年4月份整个小区的广告牌就已经全部被清除出去了,物业公司也退还了广告公司的相关费用。

  据了解,根据《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经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业主大会决定利用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营的,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并向其支付报酬。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经营所得收益单独分类列账,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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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电梯,你需知的安全知识

  连日来,西海都市报记者采访发现,小区的电梯里面都贴有电梯使用标志、电梯安全责任公示牌。不少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电梯属于特殊设施设备,既有明确的生产商,也有确定的维保企业,而物业服务企业只是受业主委托行使管理和监督职权。每当电梯发生故障时,他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联系并委托小区电梯维保单位维保。

  乘坐电梯时,我们要注意些什么呢?首先,不得拆除毁坏电梯的警示标志、报警装置及电梯的零部件,不能用非安全的手段开启电梯门;教会孩子在乘坐电梯时不要玩耍打闹,老人和孩子乘坐电梯的时候一定要有人陪护;不要用重物或者用身体挡电梯门,如果要等人,长时间按电梯开门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