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虚构租房合同五年之内不得申请积分落户
发布时间:2019-05-29 08:52来源: 网络整理据悉,北京市于2019年5月22日启动了2019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在北京市的积分落户政策中,申请人连续居住本人及配偶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累计满一年的,按0.5分积,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提示》明确,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虚构租赁合同进行租赁备案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注销备案;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指出,北京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强调诚信原则,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住房租赁备案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发现有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市住建委举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查证,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近日,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提示》指出,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积分落户为名,虚构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并从中牟利,该行为为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