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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新版人身险“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1-01-21 18:51来源: http://www.baidu.com/

  记者1月20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印发人身保险“负面清单”(2021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2018年人身产品“负面清单”的基础上,《通知》汇总编制了人身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要求各人身险认真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银保监会指出,各公司应当在日常产品开发中,严格按照监管规制、“负面清单”等监管要求,认真做好产品开发、销售、回溯等全管理,切实承担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

  具体来看,新版“负面清单”较2018年版的52条增至73条,分为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报送管理等部分。

  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通知》列举了“条款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于者阅读理解”“ 条款中对于、被人及受益人的部分可选权利表述不清,如减保权、权等,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隐患”等21条行为。

  在产品责任设计方面,《通知》列举了“雷同,部分报送产品严重同质化”“ 健康犹豫期设置过短;等待期设置过长”等16条行为。

  在产品报送管理方面,《通知》列举了“对产品清理不及时,对质量效率低,认可度、有效性不强的”僵尸“产品清理力度不够、决心不强”“通过业务展期等方式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等15条行为。

  对于近段时间较为火热的健康险、医疗险产品,《通知》也多有涉及。如,产品条款中约定保险期间/续保期间届满时,公司如未收到不续保申请,则视同续保,侵害消费者选择权;产品条款中约定消费者不得单独解除附加险,或者约定该产品保险金以其他产品保险金是否给付为前提条件,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