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网(Buycar.cn)获悉,日前,北京市商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申报北京市二手车出口企业的通知》和《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对北京市二手车出口工作的企业甄选、业务流程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北京市将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实施动态考核并建立退出机制。
在申报企业条件方面,《方案》表明,申报企业应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出口企业;出口乘用车企业需具有较强的国内二手车经营实力,在上年度北京本地二手车经营业绩原则上应达到3万辆以上;出口商用车企业需具有稳定的国内二手车车源供应渠道。
在出口企业责任义务方面,《方案》提出,在出口二手车时,企业应确保出口车辆的合法来源,被盗抢、拼装、报废等违规车辆不能出口;达到报废要求的机动车,以及距报废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也不能出口。此外,按要求依法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及时办理已出口机动车注销登记,注销车辆不得回运。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据实申报出口许可证及报关单。
值得关注的是,经备案的企业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但相关部门将对企业实施动态考核,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年内无出口实际业绩、未按规定进行车辆交易和注销、经海关查验出口车辆与实际报关信息不符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取消其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同时,二手车出口企业也可自愿申请退出。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达1382万辆,不到新车销量的一半。如按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是新车销量2倍、二手车出口是交易量10%以上测算,我国二手车出口发展潜力很大。
2019年5月,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共同召开了二手车出口专题会议,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正式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其中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市)、山东(济宁市)、广东、四川(成都市)、陕西(西安市)、青岛、厦门等10个省市成为首批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