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因疾病或伤害带来的财务损失,健康保险定
发布时间:2021-01-07 17:20来源: 未知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失能导致收入损失以及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或短期护理而产生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健康保险定义包含了三个基本要素:
第一补偿被保险人因治疗疾病和伤害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补偿因疾病或伤害带来的财务损失。
第三补偿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日常生活能力障碍需支出的护理费用。
我国由国家保监会颁布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按照保险责任,将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的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