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互碰自赔
发布时间:2020-12-12 18:53来源: 未知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需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互碰自赔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两辆车及以上互碰;
2、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以及车外财产无损失;
3、发生事故的每个当事人都有交强险;
4、由协商决定或者交警判定事故的各方都有责任;
5、没人的车辆损失都小于等于2000元;
6、事故当事人都认同采用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包含的免赔责任:
1、单独刮蹭并不属于理赔范围,一定要是互碰;
2、如果是只有单一方负有责任,那么也不能理赔;
3、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或者车外财产有损失,也不能理赔。
4、如果双方损失无法判定在2000元以下,可以到就近一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勘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