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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兵:增强人工智能伦理道德风险防控意识

发布时间:2020-07-13 12:03来源: 网络整理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农民收入、人工智能、劳动力供给、思政课、水生态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陈文胜:以确保工资性收入为推动农民持续增收重点】

  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陈文胜指出,今年,我们要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三农”领域本来就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又遭遇疫情影响,做好“三农”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加大。为此,要以确保工资性收入为重点,把富余劳动力输送出去。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是当前农民群体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促进农民增收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多措并举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影响。一方面,积极建立农民工信息平台,全面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供给信息库和重点帮扶对象档案,及时把握农民工就业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建立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地方政府需主动对接用工单位,组织引导农民外出务工,通过“互联网+就业平台”、网上招聘APP等多种渠道集中发布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引导务工人员有序安排务工行程。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车间”的政策扶持,安排好难以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地就业。此外,还需加强对农民的就业培训服务,鼓励各地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加大对农村居民职业教育的投入。

  摘编自《经济日报》

  【李传兵:增强人工智能伦理道德风险防控意识】

  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传兵表示,人工智能获取和处理海量信息数据,不可避免会涉及个人隐私保护这一伦理问题。如果缺乏伦理道德规范,就有可能诱发隐私泄露的伦理道德风险。此外,随着人工智能自主性的提高,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过错等要件的判断日趋复杂,人工智能应用的权利责任归属问题也被广泛关注和讨论。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公众对人工智能可能诱发的伦理道德风险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增强人工智能伦理道德风险防控意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科技研发、应用各环节。在科技研发环节,重在完善人工智能从业机构与伦理道德研究、教育、监督机构之间的长期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提高科技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引导研发人员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守科技伦理底线,强化伦理责任。在研发初始环节,尤须增强道德风险防控意识,预测和评估人工智能产品可能引发的道德危害,从设计源头进行规范。进而将这种伦理意识贯穿于研发全过程,防止人工智能被非法利用进而危害社会,确保科技研发活动始终在伦理道德的轨道上平稳运行。在应用环节,同样需要绷紧伦理道德风险防控这根弦,在全社会加强涉及人工智能的伦理道德教育,普及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社会公众以正确的价值观念看待和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对其中的伦理道德风险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技伦理治理。

  摘编自《人民日报》

  【张车伟:让劳动力供给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大势】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指出,就业形势的应对应该是一个长期的战略问题。就业问题不能仅仅从就业角度来看,因为就业是劳动力市场的一个结果,是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一个结果。从长期来看要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必须要将其和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密切联系起来。现在中国就业所面临的问题和过去经济变化发展密切相关。过去我国在城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从中西部地区迁移到沿海发达的城市地区,实现了就业岗位和人员的匹配,但也使我国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后发展的大势会发生一些变化,我们会看到东部沿海地区或者大城市中的就业岗位创造速度与过去相比大大减弱,也不再能吸收如此数量的外来劳动力就业。同时,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也带来了一些不同的机会,城乡融合发展是我国下一步发展的大势。在这个过程中,怎样让劳动力供给能够适应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势,怎样在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并且能够找到适合的劳动力,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关键。

  摘编自《北京日报》

  【禹旭才、熊耀林:独立学院思政课要在高扬主旋律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