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020年底前新建6座垃圾焚烧电厂
发布时间:2019-05-20 10:31来源: 网络整理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近日,菏泽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菏泽市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指出,2020年底前,再新建6座、迁建1座、扩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处理能力达到8200吨/日,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其中,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运行3座,分别是:牡丹区光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1000吨/日;成武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运行5座,分别是:菏泽锦江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迁建项目(一期),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市开发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定陶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东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
详情如下: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9〕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已经2019年5月10日第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治理,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战略部署和《“十三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发展理念,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坚决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着力优化我市生态环境。
二、治理目标
到2019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中焚烧处理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各县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率达到35%以上。
三、治理任务
(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大力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在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一期)、单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成武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一期)、曹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等4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建成投产运行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再新建6座、迁建1座、扩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处理能力达到8200吨/日,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其中,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运行3座,分别是:牡丹区光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1000吨/日;成武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运行5座,分别是:菏泽锦江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迁建项目(一期),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市开发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定陶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东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各县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建成投产运行之后,目前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物处理厂规范封场。(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标准。所有新建改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必须采用先进处理技术、污染控制技术和资源高效回收技术,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飞灰和渗滤液产生、处置的监管。卫生填埋、生物处理等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也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物处理厂,2019年底前,必须建设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相匹配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对积存渗滤液进行全部处理,对新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