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让贫困人员生活好起来
发布时间:2019-08-24 00:00来源: 网络整理近年来,人社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社扶贫工作的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社会保险扶贫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抓手,作为人社扶贫大盘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举措,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2017年8月1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为开展社保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人社部举办了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班,系统辅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从2017年第四季度起,建立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季调度机制。2018年1月,人社部在四川省凉山州召开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会,江西省人社厅等单位介绍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经验。今年2月,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社会保险扶贫推进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社保各业务险种扶贫以及社保经办扶贫的先进单位做了经验介绍。
代缴参保费4936万人受益
“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一家享受了低保、城乡居保代缴参保费,公益性岗位政策,如今我干起事来更有劲了。”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莲花镇东城村的贫困人员杨相付说。杨相付是当地2013年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其妻子患有严重疾病没有工作能力,杨相付本人在外打工时脚部受伤造成残疾,又有单眼失明,孩子也才3岁,生活十分不易。如今,杨相付夫妻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均由区政府代缴,加上其他各项扶贫政策的帮助,生活总算好了起来。
由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江西省是第一批“吃螃蟹者”。
2015年,在精准扶贫的大背景下,江西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决定,明确要求“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江西省人社厅抓住这一重要契机,探索提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参保费的设想,并挑选贫困人口规模最小的赣州市南康区作为试点。很快,试点经验就在全省推广。
当年仅4个月,江西省内25个国家级定点贫困县符合参保条件的170.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保率就达到了100%;2017年,全省96个县(市、区)实现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全覆盖。
江西省的经验受到重视,在2017年人社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中,就总结借鉴了江西等地由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的做法并向全国推广,且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完善。四川、河南等多省份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特点有:落实财政资金,强化组织保障;双向核实信息,精准识别对象;倒排时间进度,建好明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质效。
2018年,全国各地财政共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28.3亿元。截至去年底,全国有2195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享受代缴参保费政策,2741万贫困老年人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让4936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精准施策助力脱贫攻坚
谈及失业保险金对自己生活的意义,青海省海西州失业人员陈云建竖起了大拇指。他说:“虽然暂时没了工作,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活压力不是太大,希望可以尽快找到新工作。”
“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是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2017年6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使用失业保险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对深度贫困地区给予一系列倾斜政策支持。
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失业保险射出了“三支箭”。
第一支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人社部下发的文件精神,各地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深度贫困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可将标准直接提高到政策上限。这是提升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最直接的方式,可有效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的风险。
第二支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稳岗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60%。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稳定深度贫困地区的就业存量,也有利于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增加贫困地区的就业机会,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助力他们实现稳定脱贫。
第三支箭:对深度贫困地区,将职工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由累计参保满3年放宽到满1年。这有利于激励贫困地区员工主动学习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也有利于提高贫困地区职工队伍素质,补齐发展中的短板,激发整体脱贫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