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
发布时间:2019-07-17 09:04来源: 网络整理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9-037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014号),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交易安排
1.关于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根据草案,本次交易目的在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避免恶性竞争,开拓气源等。根据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较高,流动比率下降较大,毛利率及净利率均有所下滑。请公司:(1)说明交易前后公司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资本结构等的具体变化情况;结合变化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并就上述事项作重大风险提示;(2)结合公司和标的资产在气源数量、分布地点、相关合同、经营期限等方面的情况,说明气源对上市公司燃气管输业务的具体影响、公司和标的资产存在商业竞争的具体内容,并结合相关竞争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定量披露本次收购对减少竞争的具体影响,说明本次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关于分步购买股权的合理性。2018年12月,公司购买标的资产49%股权,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51%股权。请公司:(1)说明两次购买标的资产股权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作出相关判断的规则依据;(2)2018年12月及本次购买标的资产股权的具体会计处理,对2018年及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本次收购的目的,说明2018年12月仅收购少数股权的具体考虑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合理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向光正集团分配过渡期利润1000万元,光正集团收到此笔分红之后不再享有过渡期间产生的其余收益。请公司结合标的资产近三年业绩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说明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合理性。2018年12月公司2.94亿元收购标的资产49%股权,其中1.53亿元来源于银行借款。本次交易拟以2.73亿元收购标的资产51%股权,其中1.9亿元来源于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请公司:(1)说明两次收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及安排,目前两次收购资金到位及支付进展;(2)结合公司收购前后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率,分析对公司营运资金和偿债能力的影响,是否可能大幅增加公司财务负担,并就上述事项作重大风险提示;(3)结合前期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及目前进展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就上述事项作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交易对方变更的原因。2019年2月,公司与光正能源签署收购标的资产股权的协议。2019年5月,光正能源母公司光正集团吸收合并光正能源,公司收购的交易对手变更为光正集团。请公司说明本次变更交易对方的背景、原
因,是否影响本次交易相关安排,是否影响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和财务情况
6.关于标的资产对外担保风险。根据草案,2016年至今,标的资产为光正集团提供多笔大额债务担保。请公司:(1)列示目前标的资产对外担保明细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担保,是否因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和目前诉讼进展情况,对外担保解决措施及目前进展;(2)评估标的资产为光正集团等提供债务担保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光正集团是否提供反担保,在本次交易作价中关于担保的相关考虑;(3)进一步核实标的资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标的资产股东是否存在占用标的资产资金的情况,并明确相关解决措施。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发表意见。
7.关于标的资产部分权证合规风险。根据草案,标的资产目前部分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办理,部分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已到期。请公司:(1)列示目前标的资产资产权属证书、业务资质等存在瑕疵的具体情况;(2)评估相关权证、资质等瑕疵情况对标的资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说明是否构成对本次交易的障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财务顾问、律师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