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新闻 > 新疆新闻 >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7-16 17:24来源: 网络整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企业和工业园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质量,在全面保障职工各项权益、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企业与工业园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文化,进一步激励广大企业和工业园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决定,授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342家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授予北京顺义科技创新产业功能区等50个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新举措、新路径,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忘初心,再创佳绩。希望全国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以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凝聚广大职工团结奋斗共谋发展,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