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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行动 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发布时间:2019-07-11 16:53来源: 网络整理

积极行动 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近日,《乌鲁木齐市2019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要求?垃圾分类目前在乌市进展如何?今后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明确时间表

年底市属公共机构全覆盖

作为全国46个先行先试的重点城市之一,乌鲁木齐市在2020年底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为此,《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到今年底,全市市属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垃圾分类类别完善已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小区,新增居民垃圾分类小区不少于220个、至少4个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目前乌市已有垃圾分类小区34个。按照《实施方案》,今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每个区新增不低于50个小区、至少1个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米东区新增6个小区,乌鲁木齐县新增3个小区;经开区(头屯河区)建成10个小区,达坂城区建成1个小区。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结合新农村建设,乌市还将开展村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立完整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和管理体系。明确开展强制分类的实施单位须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基本类别,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完善优化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做到分收分运。建设、疏通各类垃圾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做到资源再利用,垃圾减量化;通过立法减少商品过度包装,从源头减少垃圾量。

积极引导

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垃圾分类重在养成,贵在坚持。实施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

7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东路亿和兴苑小区,被居民称之为“绿色小屋”的新型智能垃圾分类房十分显眼。记者看到,这个相当于一套小两居的房子分别设置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玻璃回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5个封闭式垃圾投放窗口。垃圾分类房还设有一个“旧衣物投放口”,供居民捐赠闲置衣物等。

记者看到,小区居民自行将垃圾分类投递到所对应的垃圾分类窗口后,可获得相应的积分,累积后可在附近的“绿+小屋”蔬菜副食品商店兑换商品。

据了解,目前,水磨沟区已在9个小区建成了类似的垃圾分类设施,该区正通过相应的激励措施,引导居民逐渐适应这种新的垃圾投放方式。

每一个孩子都是环保小天使。今年暑假,乌鲁木齐市第三小学给孩子们布置了主题为“做垃圾分类的‘时尚达人’”的创意作业。暑假首日,该校四年级学生王跃童就拿出压岁钱为家里添置了两个垃圾桶,还自己动手做了“可回收”“不可回收”等标签贴在垃圾桶上。“我们学校都是这样进行垃圾分类的,老师也给我们讲了很多垃圾分类的知识,这个暑假我要做社区垃圾分类的小小志愿者!”王跃童说。

“布置这样的暑期作业,不仅是让学生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理念,更希望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家庭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乌市第三小学德育主任张英非常期待暑期结束后孩子们带来的惊喜。

目前,乌市正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分类宣传。并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建立并实施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

完善制度

分步推进实施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每个人都要面临的功课。为了推进垃圾分类,乌市在完善制度和激励机制上动作频频。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标准》《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等配套制度、规范标准已制定完成,乌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正联合相关部门推进《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提供法律保障。此次重点将从党政机关率先做起,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