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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8项措施支持涉外民营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9-06-19 09:11来源: 网络整理

  中工网讯(记者吴铎思)新疆日前印发了《关于金融外汇支持新疆涉外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加大对涉外民营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4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引导金融外汇资源加大对涉外民营和小微企业贸易、投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外汇服务质量,促进新疆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这些措施包括拓宽境外融资渠道,降低涉外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规模等18项措施。

  数据显示,从2013年起至2019年3月末,新疆累计境外投资36.5亿美元,其中对丝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约占对外投资总额的30%,形成了以采矿业为主,制造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多元发展的境外投资格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新疆将继续支持境内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部门应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跨境担保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融资支持,切实提升跨境担保便利化措施实施效率,助力解决民营企业境外融资困难、授信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