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改制15年后,中国最大校企——方正集团被诉“改制无效”
发布时间:2019-06-15 22:35来源: 网络整理(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特约记者 金冠时中国最大、最著名的校办企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方正集团),或将再次迎来巨变。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数个渠道获悉:北京大学的全资公司——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资产)日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魏新、李友、余丽,在2004年以成都市华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华鼎)、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康隆)、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招润)名义,签订的关于转让方正集团合计65%股权的三份《权益转让协议》无效。
简言之,即北大资产公司诉方正集团在2004年的改制无效。方正集团100%股权,应归还北大资产公司所有。
2019年6月14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正式立案。
北大资产起诉的主要理由为三点:其一,方正集团改制所依据的财务文件存在造假。
2001年至2004年,时任方正集团董事长魏新、时任执行总裁李友、时任副总裁余丽,在方正集团的改制过程中,将方正集团200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值由20.69亿元人民币,降至只有8029万元人民币。
其二,在股权受让主体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成都华鼎、深圳康隆,并非所谓“业界知名”的社会股东,而是李友、余丽等人控制的个人公司;北京招润也并非“实现员工激励、体现人才为本的平台”,而是用来骗取方正集团35%股权的持股工具。
其三,拿方正集团自己的钱,买方正集团。
魏新、李友、余丽,“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方正集团巨额资金,用于支付他们非法获取方正集团权益的转让款”。
北大资产公司称,2015年初,魏新、李友、余丽被调查后,北大资产立即调整了方正集团管理层,然后逐步发现此三人之前的上述行为。
对于北大资产发起的这一诉讼,有方正集团现任管理层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予以确认。
上述人士亦对经济观察网记者介绍,早在2017年上半年,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在巡视北京大学后反馈的巡视意见中就指出:北京大学的“校办企业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方正集团等校办企业被个别原高管通过各种方式巧取豪夺,侵吞巨额国有资产”。
同年9月,国家审计署对北京大学出具的审计意见也提出:“方正集团改制涉嫌审计报告造假和资产低评”等问题,要求“北京大学应认真自查校办企业改制和股权转让中存在的违反程序、低评净资产、‘自买自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挽回学校损失,切实维护国有利益”的要求。
应该指出的是,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国企改制后,因为发现改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问题存在而被法院判处“改制无效”的案例,早已有之。比如2006年的安徽合肥翼马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案,以及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改制案等等。
但此前的案例里,未有任何一家国企的体量、影响力,能够与方正集团比肩。方正集团最近一次披露的财报显示,截至2019年3月底,该公司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可简单理解为“总资产”)超过3555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可简单理解为“净资产”)超过了648亿元。
此案的另一方,即被北大资产公司在这次诉讼中列为被告的魏新、李友、余丽三人,境况各个不一。
魏新自2015年1月被调查后,迄今尚在羁押中。
李友,在2016年11月因犯内幕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数罪并罚,被大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款7.5亿元人民币。数位与李友相识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在2016年年底、2017年年初,李友即获得保外就医。
余丽,则被大连市中院判决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仅处以财产刑——罚款人民币15万元。她在2016年11月左右,获得了自由。
2019年4月25日,余丽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北大资产公司对于方正集团改制的上述指控均不符合事实。
余丽称,2003年方正集团的改制方案怎样制定,聘请哪家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公司等事项,是由北京大学集体决策确定后,由北大资产公司和方正集团执行的,李友团队没有任何主导权,他们是改制完成后才到方正集团总部任职的。包括深圳康隆、成都华鼎为李友团队实际控制等情况,在改制时,当时方正集团、北大资产公司、北京大学的领导,都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