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公布!石家庄再获一个国家级称号!
发布时间:2019-06-13 20:46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正式公布!石家庄再获一个国家级称号!因为这项工作做得好)
近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公告,
石家庄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据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初步考核的基础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命名石家庄等18个城市为第九批(2018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第九批(2018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河北省:石家庄市、沧州市
江苏省:溧阳市、东台市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蚌埠市、宿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泉州市
山东省:淄博市、安丘市、滨州市
湖北省:宜昌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
四川省:遂宁市
贵州省:凯里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石家庄,一座缺水的城市。数据显示,该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29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年均缺水10亿立方米左右。上世纪80年代初,石家庄市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节约用水水平,有效解决城市水污染,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我市从2015年起,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瞄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全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节水成果,保护水资源,2018年初,石家庄市正式提出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近年以来,石家庄市结合“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活动,通过走上街道、社区及公园向市民宣传科学用水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鼓励全体市民节水护水,打造魅力石家庄。
强化组织保障 为创建工作提供支撑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为载体,加强节约用水和集约取水管理,推进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鼓励“中水”回用,强调发展循环经济,把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特别是把海绵城市建设和节水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节水工作。
完善法规制度 依法推进节水管理
规章制度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从1998年开始,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市区供水管理办法》、《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办法》和《石家庄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
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为节水用水和创建节水型城市提供了法律保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市高度重视节水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城市节水工作开展。
2001年、2015年、2016年,分别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节制用水规划》、《石家庄市中心城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规划(2014-2020年)》、《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2014-2020年)》、《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十三五”规划》和《石家庄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等,从操作层面为节水用水、创建节水城市进行了规范。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节水护水水平
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我市不断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市结合市政道路和老新村改造、老街坊改造、城中村改造、“一户一表”等工程项目,更新改造供水管道,市区水表到户率达到100%,管网漏损率下降至10.83%。
同时,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市区主要建有桥东、桥西、西北和高新区等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00万立方米,市区污水处理率基本达到100%。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了污水管网支管到户和雨污水分流工程,完善了市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使全市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减少直排河道污水量,有效改善了城市水环境。
坚持节水优先理念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