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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警奇遇:啤酒不算酒 醉酒驾驶竟报警“维权”

发布时间:2019-06-10 16:39来源: 网络整理

  中新网兵团新闻6月10日电(黄庆) 自己满身酒气却目不见睫指责他人“违章”驾驶行为,报警维权的司机阿某,6月7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新疆生产建设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处刑事强制措施。

  虽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提起这起操作“清奇”的案件,仍让接警的六十四团翠竹路便民警务站站长徐泽南记忆犹新。

  5月12日傍晚接到报警,徐泽南与2名辅警很快到达现场。民警辅警首先闻到了明显的“酒气”,询问阿某是否饮酒却遭到阿某否认,于是民警提出请阿某回警务站进一步配合调查,阿某见状才承认“唱了点儿啤酒”,但他之后的一句话雷翻了所有人,“啤酒不是酒,白酒才是酒”。

  据了解,由于事发乡道本不宽敞,加上酒精的作用,饮酒后的阿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十四连木材厂附近由北向南行驶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相向而行的努某差点相撞。此时的阿某毫无愧色,反而大声喝斥努某“懂不懂交通规则!”,见努某并不认同自己的“意见”欲骑车离开时,他强势拔下努某的车钥匙,坚持报警,请交警来主持“公道”。

  案件连夜移交到了霍城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后经新疆中业司法鉴定所鉴定,当时阿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77.03mg/100ml。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显然阿某已构成醉酒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规定,阿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