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乐:燃煤机组2019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治理
发布时间:2019-06-05 18:14来源: 网络整理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日前,新疆博乐印发《博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全市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热电联产机组、燃煤发电机组在2019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未按期完成改造的一律停产治理。加大燃煤电厂错峰生产,每年9月底前分类制定错峰生产企业(生产线、燃煤发电机组)错峰生产计划和名单。全文如下:
博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根据《自治区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新政发〔2018〕66号)、《自治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博州政办发〔2018〕107号)、《关于印发〈“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的要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博乐,结合博乐市实际,制定博乐市(含第五师双河市及相关团场,下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的工作部署,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重点,以减少重污染天数为主攻方向,以采暖季为重点时段,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兵地联防联控和区域同防同治,综合治理燃煤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推进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整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排污监管,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更好地满足全市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目标,建设和谐、绿色、清洁、宜居的美丽博乐提供可靠的空气质量保障。
㈡目标指标。2018-2020年,博乐市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持续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持续增强。
到2020年,全市SO2、氮氧化物(NOx)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州下达的指标以内;博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达到90.1%(2017年基数)以上,各指标具体见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一览表。
二、主要任务
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
1.严格项目准入。一是严禁“三高”项目进博乐市,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统一部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制定的“三高”项目认定标准,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各部门依法依规把好土地审批供应关、环保关、产业政策关和项目审批关。(牵头部门:市商信委、环保局、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国土局、住建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按职责负责,机构改革后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按照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执行。)
二是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建材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商信委、住建规划局)
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74号)关于产业准入和布局的意见。(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商信委;配合部门:市住建规划局、环保局)。
2.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金三角工业园区着力发展进出口资源加工、纺织、现代装备制造、仓储物流、木材加工等产业,大力推动以石材产业为重点的建筑建材业做大做强,引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3家,打造石材品牌,提升石材品质和市场占有率。坚持产城融合、以产兴城,在东工业园区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学、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外向型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新动能主体力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牵头部门:市商信委、发改委、环保局;配合部门:市住建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