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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独居老人最容易受诈骗 保健养生骗局排

发布时间:2019-08-02 19:13来源: 网络整理

  老年人常遇到的骗局有哪些?应该如何避免?事后该如何补救?

  保健养生类诈骗

  骗术:

  免费旅游、VIP体检、夸大保健品效果;安排“老人”现身说法,忽悠老人往销售公司存钱;销售假药致老人死亡;销售“秘制神药”,保长寿体健等。

  提个醒:

  面对保健品诈骗,要做到“两要、两不要”,即不要相信有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药,如果患有疾病,要主动到医院就医,保健品不能治愈疾病。相反,伪劣的保健品会加重患者的病情,贻误治疗良机。

  不要轻信犯罪分子编造的虚假身份或者夸大的保健品功效,也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要多和子女及亲戚沟通。老年人在遇到推销保健品或者声称可以退款的情况,不要擅自做决定,要积极和自己子女或者其他亲朋好友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要保存购买保健品的相关单据以及快递单,以便在查证上当受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角色扮演类诈骗

  骗术:

  冒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谎称办理残疾证、低保补贴;冒充政府拆迁办人员诈骗;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冒充亲戚串门诈骗;假扮燃气公司或水电公司员工诈骗;“神医”看病行骗。

  提个醒:

  老年人遇有自称政府工作人员来访时,应当核实其身份,要求其出示工作证,必要时向其所在单位打电话核实。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本该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不沾,保持平常心。维修要找物业或者打使用说明书上的客服电话,切莫相信楼道张贴的小广告。

  收藏品类诈骗

  骗术:

  夸大价值骗取“标的费”;承诺高价回购收藏品行骗;免费鉴宝“局中局”诈骗。

  提个醒:

  拍卖藏品,须认准有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正规拍卖公司在藏品未成交之前不会向卖家收取任何费用。如果需要签署藏品回购合同时,建议寻求律师帮助。

  老年人参与收藏品投资或者拍卖,一定要到专业部门,不要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谨防所谓“拍卖公司”“艺术品公司”的诈骗陷阱,发觉被骗要及时报警。

  投资理财类诈骗

  骗术:

  消费返本复利型投资理财诈骗;小利小惠诈骗型投资理财诈骗;投资贵重物品型投资理财诈骗;理财产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合伙人与原始股骗局投资理财诈骗;非法传销型投资理财诈骗;广告诱惑型投资理财诈骗;免费旅游天价购房型投资理财诈骗;网络理财投资理财诈骗。

  提个醒:

  老年人在投资贵重物品时应当多方考量,包括注重出售方的主体、资质等,以及贵重物品是否符合其所应有的价值。以避免被虚假的出售方或不值钱的物品所欺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时,不要盲目从众,要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也不要贪利以防陷入更深的骗局。

  骗婚骗财类诈骗

  骗术:

  不法分子在网络上或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地炫耀财富、地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进行利诱;不法分子以网聊痛陈失败婚恋史或不幸生活、虚构自己拥有雄厚的财富等骗取同情或博取好感,进而谋财谋色;不法分子编造虚假身份或人际关系信息作虚假承诺或索要财物;不法分子一旦无利可图或骗取钱财到手就会消失。

  提个醒:

  结婚与交往的前提是需要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对于对方虚构的信息要及时分辨,不要轻易受欺骗。

  老年人在交往过程中,遇到对方多次索要钱财,无论是以何种目的,都要谨慎对待,可以同子女进行商量。

  旅游类诈骗

  骗术: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嘘寒问暖方式,用“温情攻势”取得老人信任;不法分子以低价旅游诱惑,骗取老人钱财后潜逃;导游与景点商店等相互勾结,强制老年人消费,并规定最低消费额,不买不准离开。

  提个醒:

  强迫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由交易、公平交易等权利,并且由于强迫交易造成人身损害更是对于老年人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旅游景点以低价销售假货或以高价销售与质量并不符合的产品,是对老年人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商家欺骗的销售行为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合同类诈骗

  骗术:

  借款合同类诈骗;一房二卖类诈骗;低价旅游套取高保证金合同。

  提个醒:

  老年人出借资金时一定要慎重,最好让对方出具担保,保存好相关证据。为了确保担保真实性,必要时要委托律师核查。

  金额较大的借款,最好和家人商量,办理出借手续时,尽量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避免上当受骗。

  电信诈骗

  骗术:

  冒充国家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唬人;冒充亲友请求“汇钱救急”;虚构中奖;电话推销等。

  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