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批反对派双重标准
发布时间:2019-05-23 16:56来源: 网络整理星岛环球网消息:香港《文汇报》报道,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日前表明,中央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修订《逃犯条例》。在昨日立法会行政长官质询时间,有反对派议员声称中央政府表态是“丑恶地介入”修例,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回应时批评有议员“双重标准”,“中央说两句话,就是干预、是破坏‘一国两制’;部分议员去到很远的地方,邀请外国介入却好像理所当然,甚至教外国官员怎样‘对待’我,……我在此呼吁各位议员尽量言行一致。”她并强调,自己需要向中央政府负责,但同时要向香港特区负责,加上移交逃犯有法制保障和传媒监督,行政长官不可能“自把自为”。
吁议员尽量言行一致
区诺轩(议会阵线):我请你不要为了“打击政敌”“危言耸听”,说什么外国势力介入,“掩盖”中联办“介入”的“丑恶”、《逃犯条例》的“祸害”。......这么多国内(内地)的中资机构和富二代在香港存放资产、购物业,通过条例,他们一定撤资,股市一定跌,楼市一定“冧”。你有否想过《逃犯条例》(修订)通过对香港经济将会带来多大的伤害?
林郑月娥:我真是第一次听区议员对于内地的企业和富二代这么关心。......有部分议员持双重标准-如果中央说两句话,就是干预、是破坏“一国两制”;部分议员去到很远的地方,邀请外国介入却好像理所当然,甚至教外国官员怎样“对待”我,要用什么方法,公开信、致电,以阻止行政长官做一些事,这些又视之为好像很正常。我在此呼吁各位议员尽量言行一致。
中央对于今次我们修改法例的支持,是很理所当然,因为中央一定希望香港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希望香港是一个有法治的地方、希望香港可以配合到全世界,......我听不到、看不到什么胡乱评论香港的工作。
二十三条立法是宪责
何君尧(新界西):回顾去年我向你问的问题,就是二十三条何时立法。......较早前你说要争取一个好一点的社会氛围下会做,但是你无论怎样想也好,怎样做也好,这氛围都是一个海市蜃楼,既然要做,何时去做?
林郑月娥:基本法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当然是一个宪制责任,亦是维护国家安全非常重要的工作。我由上任到现在都是希望能够创造一个有利的条件进行,不过可惜距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这亦是一个政治现实,我不能不考虑。
特首不可能“自把自为”
黄国健(工联会):根据基本法,特首要向中央负责的。如果中央提出要移交逃犯,特首是无权拒绝,即使是法院判决这个是不适宜移交或者是证据不足,特首都要执行中央的要求移交这个逃犯,到底是否有这事?
林郑月娥:这说法是不成立的。......从宪制上我不单是向中央负责,我也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人、在这里发生的事负责。......如果法院看过不够证据,不同意移交,根本行政长官是没可能移交的。......并不可能出现由行政长官一个人自把自为便将一些人送去任何一个司法管辖区接受当地制裁。
与台商议须法律基础
梁继昌(专业议政):台湾陆委会已经跟我们说得很清楚,即使这条条例草案通过,他都不会要求移交这一位疑犯去台湾,那为什么还要在现在要迫我们set一条死线呢,特首?
林郑月娥:我们必须要先有一个法律基础、有一套制度,好像刚才梁美芬议员所说,究竟在这个个案移交,你要求什么、对方要求什么,是要双方坐下来商议,看看可否成功游说对方,而对方明白究竟个案移交是怎样进行后,从而按着大家共同的目标,即是要彰显公义,将这个疑犯绳之于法。
另外,公民党议员郭家麒和民主党议员邝俊宇在林郑月娥进入会议厅时叫嚣“撤回恶法,林郑下台”等口号,在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警告无效后,两人在问答开始前就被逐出会议厅。
秘书处收9意见书 内会明讨论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就审议《逃犯条例》修订的未来路向,截至昨日共收多位议员提交9份意见书。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提出解散法案委员会,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亦同意直上大会。立法会内会明日会举行特别会议讨论。
周浩鼎在书面意见中指出,内会在今年4月12日决定将条例草案交付法案委员会处理,但至今已超过1个月,其间曾召开4次会议,但仍未选出主席,这情况是前所未见的,而会议时更发生不少冲突,造成多人受伤,法案委员会已经完全无法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