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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警示: 预付卡消费“三莫轻信”

发布时间:2019-08-08 16:06来源: 网络整理

  预付卡消费已作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方式进入百姓日常生活。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优惠的消费体验的同时,预付卡消费在商品质量,服务方式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甚至出现了恶意圈钱跑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谨防各类消费陷阱,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是莫轻信企业资质。详细了解发卡企业一次性的资质情况。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企业的资质和经营情况。

  二是莫轻信口头承诺。保留好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不要轻信企业作出的口头承诺,要索取书面凭证作为证据。

  三是莫轻信大额优惠。理性消费,一次性大额充值需谨慎。及时关注企业经营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向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咨询、投诉、举报。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