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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刚刚给国内楼市敲警钟?限购限售,年内第4次加码调控!

发布时间:2019-07-28 12:03来源: 网络整理

7月24日,苏州楼市调控新政不仅对外地户籍限购政策加码,而且扩大了限售范围,还对土地出让和信贷税收等提出了进一步监管要求。

这是苏州今年以来第4次加码楼市调控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苏州调控加码充分体现了当前对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思路,和此前叫停开封松绑限售政策类似,表明“房住不炒”是今年下半年的政策逻辑,不存在放松的可能。

苏州限购限售全面升级

7月24日,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意见》从土地出让、限购、限售、住房信贷税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限购升级

《意见》要求,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解读:此前苏州的对外地户籍家庭限购1套房的要求是,2年内提供累计1年个税或社保证明;新政升级为3年内提供连续2年个税或社保证明。

二、限售范围扩大

《意见》要求,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解读:今年5月11日,苏州实施限售政策,范围是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房限售3年;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房限售5年。新政将限购范围扩至全市,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新房、二手房。

三、严查购地资金来源

《意见》要求,严格施行购地自有资金申报核查制度,竞买企业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或终止出让合同没收定金,并将竞得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住宅用地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在现有的“一次报价”公开出让方式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明确出让地块所建商品房价格要求,引导竞买人审慎理性报价。

四、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占比

《意见》要求,在保障苏州居民首套房信贷资金和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占比,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和增速过快的银行机构进行监管提示。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明显存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不审慎放贷的银行机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苏州市政府表示,出台《意见》是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当前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

楼市地市火热致多次加码调控

今年以来,苏州因楼市、地市持续火爆已经多次加码调控政策。

5月11日,苏州不仅对热点区域的新房、二手房实施限售政策,而且还调整了土地出让报价规则。

5月16日,苏州发通知收紧了工业园区新购住房的学位政策,由“五年一学位”调整为“九年一学位”。

5月17日,苏州吴江区某宗出让地块将市场指导总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及一次性报价全部降低。

5月18日,住建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其中就点名了苏州。

实际上,此次苏州再次加码楼市调控早有预期。

据此前澎湃新闻报道,5月24日,苏州市政府联合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集30余家地产商召开苏州房地产行业座谈会,会上传递出几个重要调控内容:苏州已被纳入“70+1”个大中城市房地产指数监控范围,全年调控目标5%;苏州楼市的几大指标得不到控制,7月后调控会即刻加码,包括扩大限售范围,提高外地人购房需要的社保门槛等;苏州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方案已上报住建部,实施后阶段性措施不取消,一切以重要考核指标要求为准。

此次苏州调控全面加码,也说明了当前苏州楼市几大指标没有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