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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西安再出楼市限购新政 下半年楼市会有什么变化?

发布时间:2019-06-21 15:55来源: 网络整理

[摘要]为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西安市对住房市场出台调控管理措施,临潼区首次纳入限购范围,外地人落户满一年才能买房。

  延伸阅读

  西安楼市两年多8次调控

  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人民政府曾多次出台楼市调整和限购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至昨日,两年多时间里,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房管部门先后出台政策8次。

  2017·01·01

  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点是: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04·18

  扩大限购范围满2年才能上市

  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核心点是:将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买卖、赠与)。

  2017·06·25

  网签满5年方可上市

  外地人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

  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点是: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2017年6月28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含西咸新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2017·09·13

  西安市民有2套 外地人有1套不允许再购房

  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点是: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018·03·30

  西安商品住房开始摇号销售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核心点是: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

  2018·06·24

  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点是: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

  2018·09·14

  新建商品住房摇号政策进一步细化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点是:对新建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及公证摇号销售工作进一步细化。

  2019·06·20

  临潼首次纳入限购范围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布通知,核心点是,临潼区首次纳入限购范围,外地人落户满一年才能买房。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