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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打这些电话!西安七部门联手严打涉房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9-06-07 04:10来源: 网络整理

  一房多卖、恶意炒作、阴阳合同、隐瞒欺诈、无证售房……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乱象,西安市住建、市场监督等七部门昨日联合下发通知,严厉打击各类涉房违法违规行为。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被联合惩戒

  今年以来,西安市不断加大对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的巡查力度,查处了一批违规售房的房地产企业和经纪机构。对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了记分,对15家房企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对4家进行暂停房屋网签及新申请预售许可;对114家房屋经纪机构实行了记分,13家被暂停网签资格;对15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企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房地产市场乱象的治理工作将持续到年底,重点检查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的投机炒房、违法违规租售、物业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对发现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通报有关单位,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2020年1月,各单位要对本次市场乱象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治乱之重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重中之重,加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排查整治。各区、县、开发区相应职能部门要接受对口市级单位业务指导,每月将治理情况报市级单位。各市级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至少2起)报市住建局,2020年1月10日前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要建立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交属地责任单位依法查处,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精准打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警告、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措施等。

  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的要坚决问责

  通知明确,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及时通过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要重点调查处理,并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同时,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治理工作中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坚决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跟踪督查、通报批评。要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咨询投诉

  西安申请保障房,不收费!

  有问题拨打这些电话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6月5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申请保障性住房有关事项的公告》,提醒市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期,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现有人在微信中发布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相关虚假信息,以代办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名义非法收取代办费。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市住建局明确: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公示。

  如果有保障房申请、投诉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各区县相关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附:投诉咨询电话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87619420、87619419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7424250

  ■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7613413

  ■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9625345、89625346

  ■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68523470、85269700

  ■未央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6272174、89373515

  ■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3546776

  ■沣东新城管委会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89143779

  ■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85656701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电话:88333728

  ■经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86523464

  ■曲江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68660191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房屋管理局 电话:85688771

  >>多知道一些

  ◆申请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①资格申请审核表;

  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③婚姻证明;

  ④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在哪领取公租房申请表?

  ①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

  ②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

  ③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在其居住所在地社区。

  ◆在哪领取购置型保障房申请表?

  ①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

  ②非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净化市场

  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省、市在行动

  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