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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从源头控房价 下调出让土地最高限价

发布时间:2019-05-29 11:47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苏州从源头控房价:下调出让土地最高限价,降幅达18.7%)

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政府网站消息,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17日发布《关于吴地网(2019)7号公告地块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该宗地块的市场指导总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及一次性报价全部降低。

此前,苏州刚刚因近三个月房价上涨过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苏州等10城进行了预警提示。

编号为WJ-J-2019-014号的地块位于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杨中路、云龙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占地面积57106平方米,容积率为2,起拍总价9.42亿元,起拍楼面价8253元/平方米。

《补充公告》显示,该地块的出让总价未作调整,市场指导总价由11.17亿元降至10.65亿元,降幅为4.66%;网上竞价中止价由13.96亿元降至11.72亿元,降幅为16.05%;一次报价有限区间由13.96亿元-15.08亿元降至11.72-12.25亿元,最高限降幅为18.77%。

苏州从源头控房价 下调出让土地最高限价

同时调整的还包括,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后的报价规则。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以内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商品房预售条件调整为项目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 (含10%) 以上的,商品房预售条件调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网上竞价中止,转为通过网上一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此前的苏州土地竞买规则为,政府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地块,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25%以上的,网上竞价中止,转为网上一次报价。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总额范围内,进行一次报价。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10%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即现房销售。

苏州住宅用地竞买规则的改变源于此前苏州市楼市调控政策的收紧。

5月11日,苏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意在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遏制投机炒房,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补充意见》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报价规则,将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

具体而言,将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将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一次报价区间相应调整。具体出让地块报价规则及相应要求在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中明确。

苏州同时调整的还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房限售3年;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房,限售5年。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实行人才优先购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