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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

发布时间:2020-03-04 06:46来源: 网络整理

  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2020年在四川省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学校国标代码:14139

  第十条办学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第十一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其中主任由院长担任。委员会下设考务工作组,计划及录取工作组,纪检督察组,后期安保组,收费和网络信息组及新闻宣传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第五章报名方式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


  1、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2、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院阳光招生信息网,点击单考自主报名,选择四川省后进入考生信息采集页面,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并通过汇款方式缴纳报名费(130元/人)(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执行),汇款时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备注2020四川单招报名费。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汇款信息:

  开户行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廊坊燕郊分行

  账号:100148605001

  电话:010-61590371

  第十六条体检要求

  考生须按高考体检要求参加普通高考体检。

  第六章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工作在四川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两种。三科分卷,由四川省统一命题,我院组织考试、阅卷。各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2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待定

 

9:0011:30

 

文化课考试(省内统一出题)

 

14:0017:30

 

综合素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