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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问

发布时间:2020-02-27 22:35来源: 网络整理

答: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本市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10:00开始至3月20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10:00开始至3月31日24:00结束。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先查看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和修改信息等。

报考人员可关注“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报考人员只能使用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答题的考试方式。

3.问:什么是报名告知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报考人员应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先签署承诺书,再依次按流程报名。

4.问:报考人员因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以及考试违规违纪的,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于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公示。

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问: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什么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如何登记?何时登记?

答: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要求详见上海财政网“热点业务-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栏目()。

为避免影响报考人员资质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对2019年已在本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若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务必于考试前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6.问:2019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今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本市2020年报名条件,并且在考试前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此类人员,今年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类人员2020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7.问: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