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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唐山机关事业单位这些人要考试啦

发布时间:2020-01-11 21:10来源: 网络整理

  1月10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初、中、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初、中、

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省属驻唐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考核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67号)、《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8〕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今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初、中、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审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审批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初级工的考核审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开发区(管理区)、市直及中直驻唐各单位的初级工及全市中、高级工的考核审批由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省属驻唐各单位参加我市考核审批的,需省级主管部门提供授权委托证明(报名时提供)。  

  初、中、高级工考核分技能业务理论考核(简称“应知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简称“应会考核”)两个科目,本次全市统一组织的应知考核采用人机对话考核(计算机答题)方式进行,应会考核采用实际操作考核或模拟笔答方式进行;应知考核、应会考核统一安排在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范围  

  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的工种范围为16个行业的149个工种岗位(附件1),凡在上述工种或相近工种岗位上工作且2020年9月30日在岗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符合晋升技能等级申报条件,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均可申报相应等级的考核。退役士兵、从企业调入或招聘的(有工作经历的)工人,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河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流动职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0〕49号)文件规定进行认定;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以调转入时间为准参加当年或下年度的技能等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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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条件  

  (一)初次确定技能等级  

  1.初次确定高级工。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的;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且工作年限15年及其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定级考核;  

  2.初次确定中级工。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定级考核;  

  3.初次确定初级工。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定级考核。  

  凡参加我市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初定考核未通过的工人,可继续报考原等级的初定考核。  

  (二)正常晋升技能等级的考核  

  参加晋升技能等级考核的工人,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1.正常晋升高级工。  

  (1)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的晋级考核;  

  (2)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的晋级考核。  

  2.正常晋升中级工。初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的晋级考核。  

  (三)破格晋升技能等级的考核  

  1.破格晋升高级工。  

  (1)获得省级一类竞赛第四至第十名、省级二类竞赛(市级一类竞赛)第二至六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工。  

  (2)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9年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的晋级考核。  

  ①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②获得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且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的。  

  2.破格晋升中级工。  

  (1)在市级一类竞赛获得第七至十名、县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至五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中级工。  

  (2)初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9年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中级工的晋级考核。  

  ①获得县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②获得县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③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  

  1.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能等级证书近五年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参加考核或不定等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刑事处罚,处分期未满的;  

  3.长期病休尚未正常上班的。  

  (五)年限界定  

  工作年限及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