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我区组织考试管理
发布时间:2019-12-24 15:13来源: 网络整理普通高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以下简称校考)是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重要形式。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管理,切实维护校考的严肃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考原则
(一)区外院校的校考。
1.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20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除外)若需补充其他专业校考考核,应面向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考生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经我院同意后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下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若确需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区指定考点组织校考。
3.区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跨省组织校考的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如所招收专业为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专业,必须报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
(二)区内院校的校考。
广西艺术学院属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考试由该校自行组织实施。
区内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统考未涵盖专业,经我院审批,其专业考试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或经我院同意后,可认可使用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校考成绩。
此外,区内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均应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校考。
二、校考安排
(一)考点安排。2020年区外高校在我区组织校考的考点统一设置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联系人及电话。
唐 立,0773-8996727
刘 伶,0773-8996357、8996315(传真)、18077398006
白先柱,0773-3690567
黄海儒,0773-3690668
信件邮寄联系人:秦晓洁,0773-8996710、13297735778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0102办公室
邮编: 541004
2.非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联系人及电话。
刘林海,0773-3690505
曾 梅,0773-3699656、18107737963
邮 箱:497414884@qq.com
信件邮寄联系人:曾 梅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
邮编:541004
(二)时间安排。2020年各招生院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考试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
三、组织管理
(一)我院负责区外院校在我区设点考试的资格审核和考点安排,并对校考组织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校考由各招生院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承担组考管理责任。考点单位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做好相关工作。
(三)考生凭自行下载打印的全区艺术统考《准考证》或《报名信息表》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点应配合招生院校做好考生信息的核验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拟在我区设点考试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区的有关规定,按时与考点联系,并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设点考试的申请(内容包含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实施方案等)、计划确认书、招生简章等相关材料报送考点,考点汇总后于2019年12月25日前上报我院审核。我院审核批准后,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下同)向社会公布。
(二)经我院同意设点的招生院校须在考试开始前与考点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协议必须包含试卷保密与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事宜由考点与招生院校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考点要按协议为招生院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配合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