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7 12:40来源: 网络整理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始建于1955年,其前身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大专,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现有在校生5300余人。办学60余年来,孕育了独特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成为领军河北专业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高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2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24日9时-17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1022室),电话:0311-86665023/86663655。
(3)报名要求:考生须下载并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考生须提供能证明自身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有单位公章),或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能证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及发放薪酬的证明(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有单位公章)。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确认的事后电话通知。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笔试、面试。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