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兴化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2 12:49来源: 网络整理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兴化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3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兴化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至2001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兴化市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个聘期内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19年12月12日09:00 至12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2月12日09:00至12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12月12日09:00 至12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12月12日09:00 至12月20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12月12日09:00至12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兴化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3242833。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款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
2.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