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
发布时间:2019-12-05 19:47来源: 网络整理12月14日9时起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2月14日9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至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温州大学院路校区体艺楼(食堂后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2月14日至15日(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16:30。
报考初中和高中学段的日语、俄语和心理健康科目教师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需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3.学历及技术职务职称等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应技术职务职称证明等原件;
(2)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都需要在12月14日9时至12月16日15时期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280元。
报名流程示意图
五、考试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0年3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88908530)以及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7-88638063)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