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12-04 02:43来源: 网络整理 【学校名称】黑龙江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及工作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
)“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
施办法”。
2.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
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
185cm,体重=[身高(cm)-105]KG±10%,女生身高163cm~175cm,体重=[身
高(cm)-110]KG±10%,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暴露部分无
明显疤痕。
【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测试方式】
(一)测试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二)黑龙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测试或面谈工作是在省教育厅、
省招考委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采取不
同的测试形式和内容。
1.对于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
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我校文化测试成绩,职
业技能使用我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毕业生采取我校文化测试和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于文
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报考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3.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
4.对于取得相关职业等级技能证书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认证通
过后,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原则实施。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录取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
进行。考生总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依
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总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
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录取根据综合测
试成绩进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方可具备
录取资格,我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
调剂,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
4.取得相关职业等级技能证书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认证通过后,
报考相关专业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5.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选择服
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
则不予录取。
【录取结果】
我校高职扩招分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录取2019年9月8日前,我
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第二阶段录取2019年9月
12日前,若我校尚有剩余计划,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向我校提
出互认成绩入学申请,经我校考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扩招专
项考试成绩互认4所高职院校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职业
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考生只能被
一所院校录取。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
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
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职业学院学
生管理规定》处理。
【考生待遇】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学校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第一校区)
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第二校区)
【咨询电话】
0451—87501262、53180694、87501263、86681637、86674287、87501272、
53180123、86682201
【学校网址】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
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