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这些人没报考资格!
发布时间:2019-11-26 22:06来源: 网络整理公务员考试越来越热门,尤其是近两年,生活地方国家机构都在改革,导致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公务员招录人数都出现了大幅下降,从而推高了公务员考试的竞争热度。公务员招考的门槛虽然不算高,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考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是没资格报名2020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的,别白费功夫了!
以下内容整理自2019年湖北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八)现役军人;
(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例如,考生小张有上述关系的亲属为大悟县公安局及所属所队的在职公务员,则小张不能报考大悟县公安局及所属所队的职位;
(十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二)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款项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可见,公务员招考真是越来越严格了,并不是谁都有资格捧上这个铁饭碗。希望考生能够引以为戒,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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