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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遴选考试:丽水市莲都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18 18:59来源: 网络整理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莲都党建网、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与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同意并加盖印章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于2019年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到莲都区委党校4楼教室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山街613号,联系电话0578-2027716, 2271863,15988085400),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后,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该岗位开考;如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予以开考。核减岗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笔试内容为文字或综合能力测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面试。笔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商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5.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成绩占总分数的20%,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完成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公示、办理相关手续: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对象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两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总成绩至下一次公开选调公告发布前有效,最长不超过一年,选调单位可从本次参选未转任的人员中,择优选调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