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
发布时间:2019-11-15 16:57来源: 网络整理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0年度行政执法类职位统一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2020年度行政执法类职位统一加试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客观题部分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须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重点测查报考者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法律基础、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三个方面。
(一)法律基础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执法素质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即在工作情境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矛盾、推进工作、达成目标等方面的表现。
(三)执法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面对行政执法任务时,收集和分析有效信息、应用法律法规、遵守执法程序、根据特定目的进行写作(如调查报告、工作方案、通知公告)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试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判断题、情境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三种题型。
(一)判断题(要求报考者通过阅读题目,对各题的正误做出判断)
例题:公民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也应给予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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