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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京考3620人)(2)

发布时间:2019-11-15 16:09来源: 网络整理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招录机关,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1月22日18:00至2019年11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9年11月24日0:00至2019年11月26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9:00至2019年12月8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考试对区级以上(含区级)职位、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报考者须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9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12月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