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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2)

发布时间:2019-11-13 09:54来源: 网络整理

  2.艺体类专业统考考点分配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统考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

  报名参加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和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自动匹配各统考类别对应考点。

  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4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

  (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本市学籍应届毕业生

  2019年11月7日-11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

  2019年11月8日-9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根据各区时间安排,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付费

  2020年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参加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报考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四次网上付费主要针对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术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考试项目   金额(元/人·次)      
统一文化考试   春季高考   103  
一月份外语   26  
秋季统一高考   103  
三校生高考   155  
艺体类专业统考   美术与设计学类   170  
编导类   170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70  
音乐学类   三门   170  
四门   220  
    表演类   220  
体育类   220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相应报名考试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  

  1.第一次网上付费

  时间:11月12日-15日(每天9:00-18:00)

  对象:勾选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支付相应考试费用;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第二次网上付费

  时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含应届高中生、应届三校生、往届生、西藏新疆内职班学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3.第三次网上付费

  时间:4月下旬

  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应届三校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第四次网上付费

  时间:5月上旬

  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未付费考生(除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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