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网:2019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9-11-04 10:36来源: 网络整理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公告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全省共计划录用司法所公务员813人。具体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法律类和监所管理类,符合其中一类即可报考。其中,法律类包括:法学、法律、知识产权、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讼诉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专业;监所管理类包括:监狱学、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监狱管理、监所管理、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司法鉴定技术、狱内侦查、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戒毒矫治技术、毒品犯罪矫治、涉毒人员矫治、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专业。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的有关信息,将分别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司法厅网站()发布。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和招考职位要求等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9603;65909606。提交报名申请、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有关技术咨询电话:0371—61612719;61612715(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1月11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9年11月1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可以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1612719。
(四)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司法所公务员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