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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

发布时间:2019-11-01 14:34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2日进行。我市共设9个考区、33个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相关安排及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见附件

二、准考证打印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拿到准考证后,请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

三、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潍坊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一览表(详见附件1)。请各位考生提前查看考点、考场,合理安排交通工具,科学规划行程路线,注意食宿卫生安全,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准备好考试规定证件、物品等,以免影响考试。

四、入场证件

请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要求

1.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次实行两次安检制度,即在考试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除规定的证件、必要的考试文具外,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进入封闭区,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拍照、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有违反,将按照违规舞弊处理。考生携带的无关用品将不能通过安检,为保证财物安全,请考生不携带无关用品到考点;请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检,工作人员将对所有考生实施金属探测和身份验证核查,请主动配合。

2.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3.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7.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8.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9.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的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六、诚信应考

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如若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咨询、投诉电话:0536—8231670。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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