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法考【国际法】考点
发布时间:2019-10-29 11:34来源: 网络整理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法考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法考国际法【浙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法考【国际法】考点四 海洋法】
2020浙江法考QQ交流群:832818098
2020法考周末直播课
第二节 海洋法
水域部分
内海
(1)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包括内海湾、内海峡、港口等),完全的领土主权。渤海和琼州海峡是我国内海
(2)港口制度:沿海国有管辖权,但限制其管辖权,即在刑事管辖方面,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
在民事案件方面,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工资、劳动条件、个人财产权利等事项,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
领海
(1)领海基线以外,宽度不超过12海里的海域
(2)国家领土组成部分,但主权受无害通过制度的限制。①外国船舶(不包括飞机)在不损害沿岸国和平、安全与良好秩序的情况下,毋须事先通知或征得许可而继续不停地迅速地穿过领海或为驶入内水或自内水驶往公海而通过领海的航行。②沿海国的权利:沿海国可以制定有关无害通过的相关法规;可以规定海道包括对油轮、核动力船等船舶实行分道航行制;为国家安全,在必不可少时可在特定水域暂停无害通过。③沿海国的义务:不得取消损害无害通过要求;不应对各国船舶有所歧视;不得仅以通过领海为由向外国船舶征收费用;对航行危险的情况应妥为公布
(3)管辖权,在通常情况下,沿海国不在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但在遇有下列情况时,沿海国便得行使管辖:①罪行后果涉及沿海国;②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领海的良好秩序的性质;③经船长和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地方当局予以协助;④是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的。沿海国通常对于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上的民事案件采取不干涉态度
(4)我国领海制度:12海里;无害通过制度不包括外国军舰
毗连区
(1)领海基线以外,不超过24海里
(2)不是国家领土,沿海国不享有主权,只在海关、财政、移民、卫生事项行使管制权
(3)我国毗连区制度:实际宽度12海里;行使管制权的事项包括违反安全、海关、财政、卫生和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
专属
经济区
(1)领海基线以外,不超过200海里
(2)不是国家领土,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但享有《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经济主权权利和特定的管辖权
(3)对外国船舶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时,还应遵行以下规则:①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时,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所采取措施和随后进行的处罚迅速通知船旗国;②对于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③沿海国对于在专属经济区内仅违反渔业法规的处罚,如有关国家间无相反的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形式的体罚
(4)我国专属经济区:实际宽度为188海里,且包含了12海里的毗连区
公海
(1)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
(2)公海自由制度
(3)管辖权:船旗国管辖;普遍管辖权(海盗、贩毒、贩奴、非法广播)
(4)登临权与紧追权,二者的区别不在于行为方式,而在于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公海、国家管辖范围)
底土部分
大陆架
(1)不是国家领土,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
(2)沿海国自然权利,无须宣布或占领
(3)范围,领海基线外200海里-350海里之间
(4)沿海国拥有对大陆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但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非生物资源,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实物,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
国际海底
区域
(1)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海底及其底土,即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及其底土
(2)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