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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27 00:35来源: 网络整理

十四、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符合照顾夫妻分居情形报考的,还需提供配偶在常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报考的,还需提供在常父母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证、社区开具的证明等);符合随军条件军人配偶报考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报考的,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核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关于体检(体能测评)问题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988年11月5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8年11月4日(含)以前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安排在面试前进行。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十六、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五)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六)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五)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八)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九)自2014年11月5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二十)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

(二十一)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违规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二)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四)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