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1万人本周末自考 考试中使用手机取消所有课目成绩
发布时间:2019-10-16 07:04来源: 网络整理全省21万人本周末自考
考试中使用手机,取消本次所有课目成绩
华声在线10月15日讯 今年10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本周末19日-20日进行。三湘都市报记者今日获悉,本次考试全省报考考生为21万人次,在14个市州共设103个考点。长沙市教育考试院提醒,随着自学考试的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考生想走捷径的心态,用网络和其他工具,不断发出“助考”、“提供真题” 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小广告,请考生增强鉴别能力,切勿轻信“助考机构”的虚假宣传。
根据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后2个小时考生方可提前交卷。
自学考试的试卷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对考生作答有严格要求:一是必须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二是在试卷、答题纸(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和试卷条形码,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提醒各位考生,我省在今年10月自学考试中有2个科目实行一题多卷考试。一题多卷科目的“试卷条形码”在印刷时已经粘贴在试题卷上,试卷发放给考生后,由考生本人将自己试题卷上的“试卷条形码”揭下并粘贴在自己答题卡的指定位置。
自学考试的考场纪律要求也十分严格。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允许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包括书刊、资料、手机及其他具有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电子存储设备的,不论是否使用,也不论是否被监考员收缴,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所有考场将实行严格的安检,进行手机信号屏蔽,并对所有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录像。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录像回放查看,从严查处录像回放中发现的违纪舞弊,如发现违纪舞弊将依据录像等材料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黄京
特别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今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为情节严重犯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作弊考生可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如在考试中使用手机的,将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报考课目的成绩。考生如将试卷拍照后外传,属于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