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23:31来源: 网络整理为满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以下简称“消防救援队伍”)实战指挥人才选拔的需要,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消防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录用计划
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共计划考试录用300人,均为消防救援基层指挥员职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二、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
(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所要求的标准。
(四)政治坚定、道德品行良好。
(五)忠诚应急管理事业,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八)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实战经验。具体为: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职消防员报考的,应当入职满2年(截至当年10月,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留队义务兵直接入队的消防员满1年),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限报考本总队;2. 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报考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限报考本省份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消防员限报考本省份森林消防队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笔试
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及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和录用方向,按照规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业务技能测评。具体程序是: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合格者再参加业务技能测评,业务技能测评合格者再参加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
业务技能测评执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业务技能考核项目及分值》优秀消防员标准,满分150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
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报考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三)考察、公示及备案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根据录用类别和录用方向,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技能测评成绩分别占50%、35%、15%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业务技能测评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按规定组织考察、公示及备案。
1.组织考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考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林业扑火队消防员考生分别组织考察。
2.公示和备案。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档案材料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合格的,由接收总队按规定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备案手续。
(四)任职培训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际情况和职业特点,录用人员需要进行为期6个月的任职培训,分别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前对任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