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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9-10-14 14:11来源: 网络整理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历史、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法律援助”的相关常识介绍,备考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一定要多多积累呀!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如何收费?

 

  法律援助服务目前是完全免费的。获得法律援助后,受援人不需要付给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任何费用。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民事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因劳动用工纠纷,主张权利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9.因医患纠纷,请求赔偿的;

 

  10.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

 

  11.军人军属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12.未成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13.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它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

 

  14.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申请再审的;

 

  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经济困难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智力残疾或障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5)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申请获得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是否满足经济困难标准条件。

 

  2、请求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范围规定。

 

  哪些人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经济情况证明?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或证明材料之一的,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机构;

 

  (6)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7)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